本报讯(记者杨柳)5月29日,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,迅速传达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任务。
积极推进“安全生产月”各项活动。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,活动主题是:“消除事故隐患,筑牢安全防线”。各县(市)区、各部门要结合“安全生产月”、“安全生产朝阳行”部署的10项活动内容,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抓好各项活动落实,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。
抓紧起草我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(2020年4月启动,至2022年12月结束),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、推动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的一项重要任务。我市要按照《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》和《辽宁省实施方案》具体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工作方案,确保如期发布、顺利实施。
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。要突出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建筑施工、交通运输、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,突出城乡结合部、经济开发区、劳动密集型企业、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重点区域、重点企业、重点设备、重点环节、重点人员,结合当前雨季、汛期等气候特点,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、专项整治,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发生,确保安全生产月形势稳定。
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各项工作措施。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、完善联合工作机制,加强林草火灾、冰雹大风、洪涝灾害、地质灾害、地震等防范工作,开展常见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。应急管理、公安、消防、自然资源、水务等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、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,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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