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快改善全省农牧区交通条件,更好地满足农牧区人民群众安全、经济、便捷出行需求,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农牧区客运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,各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、地域特征、人口分布、农牧区公路条件、农牧民出行需求和客流规律等实际,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农牧区客运发展规划。要以利于农牧区客运发展、多层次解决农牧民群众出行问题为根本目标,综合考虑道路客运网络和站点布局,遵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思路,推进农牧区客运公交化,引导客运线路向农牧区延伸,促进形成公交、班线、区域经营、定制运输、预约响应等多层次、灵活便捷的农牧区客运服务网络。
同时,加快实施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牧区公路提升工程,通过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工程、安防设施工程、错车道工程,有效改善农牧区公路通行条件。大力推进农牧区公路延伸、成网等工程建设,加快形成以县道为骨干、乡道村道为基础的干支相连、布局合理、安全便捷的农牧区公路网络。
此外,支持规模化、集约化、信誉好的道路客运企业、公交客运企业开拓农牧区客运市场。鼓励新进入的农牧区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。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,支持对现有部分农牧区客运线路实行公司化改造。按照因地制宜、安全适用的原则,根据地形条件、道路状况、客运需求等因素,选配适用的、符合国家标准的农村客运车型,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增及更新农牧区客运车辆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。对县(市、区、行委)城区至乡镇、乡镇至乡镇的农牧区道路客运线路,鼓励开行中型以上客车。对出行需求少的农牧区客运线路,可开行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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